项目概况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0年实验实训中心仪器设备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8-156078-0176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92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92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最高单价限价 (人民币元)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一 1 倒置相差荧光显微镜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 详见附件 200000.00 1台 200000.00 690000.00 2 凝胶成像系统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 详见附件 120000.00 1台 120000.00 3 zeta电位/粒度测试仪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 详见附件 370000.00 1台 370000.00 二 1 超声波清洗机 详见附件 2台 3230000.00 2 危化品试剂柜 详见附件 4个 3 阿贝折光仪(单目) 详见附件 20台 4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详见附件 25台 5 二氧化碳培养箱 详见附件 1台 6 立式恒温震荡培养箱 详见附件 1台 7 涡旋振荡器 详见附件 6台 8 脱色摇床 详见附件 1台 9 生化柜 详见附件 1台 10 心电图机 详见附件 1台 11 实验用膜分离装置 详见附件 1台 12 超滤杯 详见附件 1个 13 电子天平 详见附件 26台 14 水浴锅 详见附件 2台 15 高级婴儿梗塞模型 详见附件 3台 16 高级成人气道梗塞模型 详见附件 3台 17 肺功能测试仪 详见附件 2台 18 救生担架 详见附件 2个 19 微限仪 详见附件 5台 20 生物显微镜 详见附件 45台 21 集菌仪 详见附件 3台 22 生化培养箱 详见附件 2台 23 电子防潮除湿干燥柜 详见附件 2个 24 恒温水浴锅 详见附件 4个 25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详见附件 1台 26 医用冷藏柜 详见附件 1台 27 微波炉 详见附件 6台 28 烘箱 详见附件 1台 29 电炉 详见附件 60个 30 电热套 详见附件 100个 31 中药粉碎机 详见附件 1台 32 单目生物显微镜 详见附件 8台 33 炒锅 详见附件 20个 34 数码生物显微镜 详见附件 1台 35 手动进样四元低压梯度高效液相色谱仪 详见附件 170000.00 3台 510000.00 36 自动进样二元高压梯度高效液相色谱仪 详见附件 330000.00 1台 330000.00 37 气相色谱顶空进样器 详见附件 200000.00 1台 200000.00 38 气相色谱仪 详见附件 230000.00 1台 230000.00 39 电子分析天平 详见附件 30台 40 氢空一体机 详见附件 3台 41 暗箱式三用紫外分析仪 详见附件 5台 42 无油隔膜真空泵 详见附件 2台 43 电导率仪 详见附件 20台 44 微波消解仪 详见附件 1台 45 马弗炉 详见附件 1台 46 电热恒温干燥箱 详见附件 1台 47 离子色谱仪阴离子抑制器 详见附件 1个 48 离子色谱仪阴离子色谱柱 详见附件 2支 49 危化品试剂柜 详见附件 1台 总计 3920000.00元 注:(1)投标人可选择个别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公布了最高单价限价的,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包组一经财政部门同意,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其他: 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200Z31604691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满之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一、包二: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 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服务指标对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 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当在“ 1.线上报名: 收款
并请注明事由:(0835-200Z31604691)标书款 汇款成功后,投标人登入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 /f/list-39.html)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连同汇款底单发 2.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入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 /f/list-39.html)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备注:①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2:“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及登记工作,如已注册则按照提示进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