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深圳铁塔2020年一体化施工服务补充采购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深圳铁塔常规施工一体化业务范围内的项目(土建、配套设备及外电施工)等施工服务。
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①常规项目中如采购设备时已包含安装服务,则该项安装服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②大型项目专项(如高铁、地铁、大型室分);③对部分与铁塔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的大型业主单位所管理的地段范围内项目及其他创新类项目等专项;④专用变压器的建设安装施工。
1.2项目规模:7500.00万元(含税)。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划分 |
实施区域 |
标段比例 |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标段一 |
坪山区、龙岗区 |
60% |
4500.00 |
标段二 |
龙华区、光明区 |
40% |
3000.00 |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就1个或多个标段同时参与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顺序确定中标。
如某标段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6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8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1.9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1.1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标人下达订单或未足额下达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中国铁塔股份 或广东省 下发包括本招标项目的最新的集采结果或其他相关要求的,本项目合同终止,按最新发布的集采结果或要求执行。
2.※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2.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次采购标的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如投标人为企业的,在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同时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最新年度报告截图(须为在年度报告周期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的年度报告,如超期未完成当期年度报告则为无效)。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信息的,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截图(须包含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证书未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的,还须提供“事业单位在线( /)”查询结果截图(须包含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有效期等信息)。(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以下A、B、C资质其中之一:
A、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B、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C、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
(4)非粤注册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非粤注册投标人已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的,须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材料。
2)非粤注册投标人未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完成入粤备案手续。如非粤注册的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未完成入粤备案手续的,存在影响中标结果,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非粤单位成员应根据相应的施工专业按要求备案。)
要求:为查验资质证书真实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ome)网页查询结果截图;②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要求:1.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2.财务审计报告上须具有第三方审计机构公章。
2.4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
2.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7年07月01日至今(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钢结构工程等相关工程)。
要求:
a.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b.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订单为准。列表清单中的框架合同金额,不计入。原件备查。
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2.6联合体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信誉要求: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无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无违法记录、无骗取成交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及参选资格,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无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无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近3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行为,不在深圳铁塔黑名单的。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A、B、C三项:A、信誉承诺;B、“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网页查询结果截图;C、“信用中国”( /)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8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本项目施工服务中,主体、关键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配套设备及外电施工)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如中标人拟将部分非主体工程进行分包,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分包的单位,并提供该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后续如该分包单位需要更换或新增,经招标人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
(4)对于本项目中涉及需要钢结构工程专业资质的杆塔工程量,要求由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投标人如不具备该资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分包的单位,并提供该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5)对于本项目中涉及需要地勘、物探、地基及桩基础检测资质的工程量,要求由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且能开展地勘、物探、地基及桩基础检测服务的单位承担。投标人如不具备该资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分包的单位,并提供该分包单位的由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相关资质为以下有效的A、B资质其中之一:
A、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资质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范围包含桩基检测内容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相关资质复印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ome)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如提供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则需提供复印件即可(原件备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日期:2020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