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法人授权的下属单位),且须是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可以在黑龙江地区经营团体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公司且经营满三年(以营业执照显示为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上一年度工商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网上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的投标人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近三年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在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请于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 15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邮件索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于2020年9月30日15时前将本公告4.2款所需材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需要扫描件及word两种版本)及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自购买文件月份前一年内至少连续半年的);
(3)营业执照、上一年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网上截图;
(4)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6)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资料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