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 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江苏省分行评估机构准入合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
项目编号:06602038400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投标人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江苏省分行评估机构合作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结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江苏省分行评估机构准入合作管理实际情况,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江苏省分行提供房地产、土地、二手车等资产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服务。
本项目共分十五个标段,拟入围共77家投标人,其中房地产和土地评估机构67家,资产评估机构(除二手车、矿业权)5家,二手车价值鉴定评估机构5家,投标人可以报名参与所有标段,房地产和土地评估项目按标段1至标段13的顺序进行开评标,标段1的中标人不可以作为标段2~13的中标人。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限定的服务区域范围 |
业务范围 |
拟入围投标人数量 |
标段预算(万元) |
标段1 |
全省 |
房地产和土地 |
5 |
参考标段2-13预算 |
标段2 |
南京市 |
房地产和土地 |
5 |
预计184 |
标段3 |
无锡市 |
房地产和土地 |
4 |
预计537 |
标段4 |
徐州市 |
房地产和土地 |
6 |
预计210 |
标段5 |
常州市 |
房地产和土地 |
5 |
预计438 |
标段6 |
南通市 |
房地产和土地 |
6 |
预计770 |
标段7 |
连云港市 |
房地产和土地 |
5 |
预计186 |
标段8 |
淮安市 |
房地产和土地 |
5 |
预计668 |
标段9 |
盐城市 |
房地产和土地 |
5 |
预计396 |
标段10 |
扬州市 |
房地产和土地 |
6 |
预计161 |
标段11 |
镇江市 |
房地产和土地 |
4 |
预计253 |
标段12 |
泰州市 |
房地产和土地 |
6 |
预计324 |
标段13 |
宿迁市 |
房地产和土地 |
5 |
预计628 |
标段14 |
全省 |
其他资产评估机构 (除二手车、矿业权) |
5 |
预计485 |
标段15 |
全省 |
二手车价值鉴定 |
5 |
预计260 |
合计 |
77 |
各标段预算可相互调剂,全省总预算(含税)不超过5500万元。 |
2、最高限价:
(1)普通住宅评估投标人按每笔收费标准报价。
(2)其他房地产评估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16%为最高限价,投标人以折扣率(百分比)的形式报价,高于此最高限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土地评估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16%为最高限价,投标人以折扣率(百分比)的形式报价,高于此最高限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4)资产评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各档次费率下限的20%为最高限价,投标人以折扣率(百分比)的形式报价,高于此最高限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5)二手车评估以每笔500元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按每笔收费标准报价。
3、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出现负偏离。
4、资格审查
5、中标原则及份额分配规则
(1)中标原则:(房地产和土地评估项目按标段1至标段13的顺序进行开评标,标段1的中标人不可以作为标段2~13的中标人。)
标段3、标段11
拟入围4家单位,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8家及以上时,选取综合得分前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8家时,该项目流标,本项目重新招标。
标段1、标段2、标段5、标段7、标段8、标段9、标段13、标段14、标段15:
拟入围5家单位,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10家及以上时,选取综合得分前五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10家时,该项目流标,本项目重新招标。
标段4、标段6、标段10、标段12:
拟入围6家单位,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12家及以上时,选取综合得分前六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12家时,该项目流标,本项目重新招标。
各标段入围投标人份额分配规则:
标段1~标段13:
各标段入围的投标人根据限定的服务区域范围,经对应区域的招标人下辖机构(不含苏州市分行)组织的竞争性谈判确定最终中选单位,中选数量见下表。标段1入围的投标人须参与招标人下辖机构(除苏州市分行外12家市分行)组织的竞争性谈判工作,因故不能参加的,须向招标人说明原因,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达3次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将其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最终中选的评估机构在招标人启用派单系统前按照中标排名顺序轮流派单,招标人启用派单系统后,通过系统派单规则按需分配。省内异地押品评估按照“属地原则”选用押品所在地对应区域的中选评估机构。若中选的评估机构出现合作协议中列明的终止合作事项,招标人可在剩余入围投标人中再次组织谈判增补机构。
招标人下辖机构(除苏州市分行外12家市分行)最终中选单位数量见下表:
区域 |
中标数量 |
南京 |
5 |
无锡 |
4 |
徐州 |
6 |
常州 |
5 |
南通 |
6 |
连云港 |
5 |
淮安 |
5 |
盐城 |
5 |
扬州 |
6 |
镇江 |
4 |
泰州 |
6 |
宿迁 |
5 |
标段14:
单笔评估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由招标人及其下辖机构(含苏州市分行)在各自辖区内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轮流派单;单笔评估费用在2万元(不含)以上的,由招标人及其下辖机构(含苏州市分行)在入围投标人范围内组织竞争性磋商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标段15:
招标人及其下辖机构(含苏州市分行)在各自辖区内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轮流派单。
6、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结果有效期2年,合作协议自签订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招标人上级机构下发相同性质的采购结果,则该协议有效期至招标人上级机构集采结果规定的执行之日前一天。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段1~标段15)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信誉良好,近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股权结构、企业主及相关人员的个人简历或其他证明材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能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3年内未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未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未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备承担因估值不实导致招标人损失的赔偿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标段附加基本资格要求
标段1
1.投标人须以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江苏全省范围内执业的二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江苏全省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取得相关资质至少满3年。(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提供的现行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投标人执业已满3年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投标人在江苏境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须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江苏全省范围内至少3个地级市设有分支机构或驻点服务团队,分支机构或驻点服务团队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设立时间1年(含)以上。(提供分支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驻点服务团队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8名(含)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和8名(含咨询电话18811547188)以上土地估价师。(须提供估价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2:
1.投标人须以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南京全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南京全市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取得相关资质至少满3年。(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提供的现行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投标人执业已满3年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投标人在南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须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和3名(含)以上土地估价师。(须提供估价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3:
1.投标人须以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无锡全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无锡全市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取得相关资质至少满3年。(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提供的现行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投标人执业已满3年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投标人在无锡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须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和3名(含)以上土地估价师。(须提供估价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4:
1.投标人须以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徐州全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徐州全市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取得相关资质至少满3年。(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提供的现行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投标人执业已满3年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投标人在徐州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须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和3名(含)以上土地估价师。(须提供估价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5:
1.投标人须以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常州全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常州全市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取得相关资质至少满3年。(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提供的现行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投标人执业已满3年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投标人在常州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须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和3名(含)以上土地估价师。(须提供估价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6:
1.投标人须以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南通全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南通全市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取得相关资质至少满3年。(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提供的现行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投标人执业已满3年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投标人在南通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须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和3名(含)以上土地估价师。(须提供估价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7:
1.投标人须以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连云港全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连云港全市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取得相关资质至少满3年。(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提供的现行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投标人执业已满3年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投标人在连云港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须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和3名(含)以上土地估价师。(须提供估价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8:
1.投标人须以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淮安全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淮安全市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取得相关资质至少满3年。(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提供的现行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投标人执业已满3年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投标人在淮安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须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和3名(含)以上土地估价师。(须提供估价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9:
1.投标人须以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盐城全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盐城全市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取得相关资质至少满3年。(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提供的现行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投标人执业已满3年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投标人在盐城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须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和3名(含)以上土地估价师。(须提供估价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10:
1.投标人须以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扬州全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扬州全市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取得相关资质至少满3年。(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提供的现行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投标人执业已满3年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投标人在扬州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须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和3名(含)以上土地估价师。(须提供估价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11:
1.投标人须以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镇江全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镇江全市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取得相关资质至少满3年。(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提供的现行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投标人执业已满3年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投标人在镇江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须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和3名(含)以上土地估价师。(须提供估价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12:
1.投标人须以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泰州全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泰州全市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取得相关资质至少满3年。(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提供的现行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投标人执业已满3年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投标人在泰州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须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和3名(含)以上土地估价师。(须提供估价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13:
1.投标人须以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宿迁全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宿迁全市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取得相关资质至少满3年。(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提供的现行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投标人执业已满3年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投标人在宿迁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须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和3名(含)以上土地估价师。(须提供估价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14:其他资产(除二手车、矿业权)
1.投标人须以资产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资产评估服务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备在江苏全省范围内执业的资产评估执业资质,取得相关资质至少满3年。(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提供的现行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投标人执业已满3年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投标人在江苏境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须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资产评估师。(须提供资产评估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备提供不良债权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服务的经验,近1年内至少1次或近3年内至少2次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银保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等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提供过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服务等。(须提供能反映服务内容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标段15:二手车
1.投标人须以二手车鉴定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在江苏境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须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二手车鉴定评估师。(须提供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标段1~标段15)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含授权此投标人的原厂)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 投标人或投标的产品原厂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6. 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 投标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评估机构2年内被招标人列入合作机构退出名单。
(投标人如不存在1-8所描述情形,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书或违反承诺的,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 招标文件获取(标段1~标段15)
1.
2. 标段1~标段15招标文件服务费均为4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3.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 /。下载者首次 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获取申请”,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获取申请”,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5.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6.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 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7.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 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8.没有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及标书购买手续的投标人,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递交(标段1~标段15)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
2020年9月25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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