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2887
项目编号: SZT2020-NX-SC-HW-0873
项目
预算金额(元): 3745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74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
医养结合能力建设资金医疗设备采购其他医疗设备4详见招标文件65000.00
医养结合能力建设资金医疗设备采购其他医疗设备2详见招标文件42000.00
医养结合能力建设资金医疗设备采购其他医疗设备10详见招标文件267500.00
数量合计:16预算合计:374500.00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含节假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4、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注:以上详细的资质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请携带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复印件及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前往(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现场报名。报名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注:对未按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3、项目 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