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 招标条件
湖北能源集团枣阳兴隆100MWp农光互补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能源集团枣阳兴隆100MWp农光互补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和人员要求,并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15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内建成并网至少1个100MWp及以上且累计完成200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的国内业绩(不包括联合体业绩,以EPC总承包合同及移交生产文件或业主证明为准)。
(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建设的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专职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25日08时00分到2020年10月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