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肉类联合加工厂生猪屠宰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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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肉类联合加工厂 | ||
行政区域 | 惠阳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24日 16:2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惠州市惠阳区肉类联合加工厂生猪屠宰服务采购项目 惠州市惠阳区肉类联合加工厂(惠阳区秋长街道办新塘村)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备注:投标人报名 (原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惠阳区肉类联合加工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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