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用服务模块软件开发及集成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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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24日 19:3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用服务模块软件开发及集成项目,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为委托人办理批量纳税申报等代办业务、查看税务机关最新文件通知公告,同时提供税务机关汇总统计分析相关委托业务办理情况的信息化服务模块。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的开发和测试。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的开发和测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服务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具体事宜可与代理机构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3. 文件获取和缴费 (1)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投标人须扫描下述 2 项材料与招标文件登记表一起发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 代理公司电汇账号信息: 开 户 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红旗南路支行 账 号:02190501040009620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 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 (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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