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占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占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20]192号、235号)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20]129号)。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59次[2020]6号文件要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建设规模为5 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生化池进行改造,新增V型滤池,处理工艺为AA0+MBBR工艺;进一步消减污氨氮含量,保证出水TS达标及SS稳定在10mg/L以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699.7万元。建设 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2.2建设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积极申请专项债券和资金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工程概算造价约2649.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95.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75.4万元,预备费128.6万元。 >2.3招标范围:按本项目施工图、概算审核书及相关说明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任 >3.3法定代表人、拟任 >3.4拟任 >3.5施工企业上述人员都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 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 社保证明材料(材料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联系 >3.6施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 >3.7 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 >3.8投标申请人在登记前应到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投入的拟派 >3.9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单独提交, 可下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以上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10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学术报告厅(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 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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