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BZJ-20203011G
公布日期 : 2020-09-24
项目概况
象山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ZJ-20203011G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5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40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 简要采购需求:对象山县现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的图形、属性、档案数据,按照“不错、不丢、不重”的原则开展数据梳理、分析和清理,建立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之间的逻辑关联,消除数据之间的权利冲突与矛盾,补录部、省统一要求的关键字段,消除数据冗余和矛盾,形成图-属-档一体化及历史关系明晰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准确、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作全部结束止(大致周期为1年9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 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获取费用: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注: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1.供应商应于2020年10月15日14:00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于2020年10月15日14:00时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用于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逾期递交的不予接收,由供应商自负风险。 3.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10月15日14:3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供应商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异常处理,并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其余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继续有效,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 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经采购人及监管部门同意后,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5.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14:00时。 6.开标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 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 2)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3)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 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4)疫情期间以现场送达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安排持绿色“甬行码” (或当地健康码)为绿色的代表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交备份投标文件。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 ”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 “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1.采购人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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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