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湛江市 系统( :8097/login.jspx)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00ZE6401421
项目
预算金额(元):1098000 最高限价(如有):1098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需求一览表 包组号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备注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单价 总价 包一 1 手术放大镜(2.5倍数) 2台 √ 3.7 7.4 2 手术放大镜(3.2倍数) 1台 √ 3.9 3.9 3 医用头灯 1个 √ 6.6 6.6 合计 17.9 包二 1 充气保温毯 4台 √ 5.9 23.6 2 手持式麻醉视频喉镜 10台 3.15 31.5 3 输液输血加温仪 8台 4.6 36.8 合计 91.9 (1)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参数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本采购项目内容的标准。投标人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中标货物,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项目“√”项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包一)手术放大镜(2.5倍数)、手术放大镜(3.2倍数)、医用头灯;(包二)充气保温毯、手持式麻醉视频喉镜、输液输血加温仪,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4.其它: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若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 (注: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存档,若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政府监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 (2)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 投标。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 (2)投标人须 (3)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及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内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未按时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报名问题及注册事项相关咨询:联系
(5)招标文件工本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收取。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