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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告][贵港市·市辖区][公开招标][设计]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同济大道南延长线建设工程项目、贵港市义乌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项目编号:GGZC2020-G3-043-GXZD)招

   日期:2020-09-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 贵港市同济大道南延长线建设工程项目、贵港市义乌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项目编号:GGZC2020-G3-043-GXZD

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

贵港市同济大道南延长线建设工程项目、贵港市义乌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项目编号:GGZC2020-G3-043-GXZD)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同济大道南延长线建设工程项目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发改投资【2020677号文《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同济大道南延长线建设工程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贵港市义乌大道建设工程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发改投资【2020676号文《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义乌大道(南环路-江五路)建设工程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宏港城乡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分别来自市财政拨款、融资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GZC2020-G3-043-GXZD

建设

2、贵港市义乌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南侧起点接规划江六路,北接南环路,道路走向基本为南北走向,全长约1992.504米,道路红线宽36米,为城市次干路,总投资约15256.43万元,建安费约7287.30万元。

合同估算价:总合同估算价为人民币596.6万元,其中贵港市同济大道南延长线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合同估算价为人民币390.3万元、贵港市义乌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合同估算价为人民币206.3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定额期限: 60  日历天。

工程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后10天内,出具项目地质勘察任务书及布孔图,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经发改委审批后30天(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并提供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配合等后续服务工作。 

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施工要求,达到国家节能减排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符合有关部门审批及备案的要求。

招标范围:□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深基坑设计(如有)

☑初步设计招标  ☑施工图设计招标  ☑后续设计服务、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2017 年以来承接的建安投资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或者设计费300万元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至少1项。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3 财务要求:☑有要求,近三年(指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3.5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道路专业负责

(2)结构专业负责

(3)给排水专业负责

(4)电气专业负责

(5)绿化专业负责

(6)造价专业负责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①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0 月15日9时00,地点为  贵港市 (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无。

8.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9.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1)支付原则:

①招标人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程序向市财政局申请支付本次工程设计报酬给中标人,具体支付时间以市财政局拨款到账时间为准;

②中标人应承担法定纳税义务,税种与税额必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税金已包括在总价中。

③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付款申请时,应提供相应金额及符合招标人其它要求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支付时间

①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按支付原则向中标人支付暂定设计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

②初步设计文件经上级部门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按支付原则向中标人支付暂定设计费总额的35%;

③在本项目工程预算控制价经贵港市财政部门评审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按支付原则向中标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总额的80%。

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按支付原则向中标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总额的95%,

⑤在项目审计结算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按支付原则支付剩余的设计费。

1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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