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古城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门源古城建设项目已由海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发改(2019)33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门源回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门源县浩门镇,为门源古城建设项目,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围栏2000米,界碑界桩101个,供电线路280米,给排水管网400米,巡护道路1800米,化粪池1座10立方米及管理设施等。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只可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本工程计划: 2020年10月20日开工,2021年8月31日竣工。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保护)](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专业须同时具有古文化遗址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内的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施工合同、验收记录)。
3.2省外投标人须具有青海省文物局核发的有效资质备案证;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截图)并提供(2017年-2019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6日13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 4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 系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