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1161-FY-GCJS[2020]第22号(总481号)
项目业主: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工程建设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羊曲水电站工程粉煤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羊曲水电站是黄河干流龙羊峡以上、茨哈至羊曲河段水电规划的第三个梯级电站,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2715m,相应库容14.724亿m3,装机容量1200MW,为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与贵南交界处,距上游班多水电站约75km,距下游龙羊峡水电站约100km。
工程距湟源物质转运站公路里程约200km,距西宁市公路里程约245km。交通条件较为便利,西宁→湟源→倒趟河现为高速公路,倒趟河→铁盖为二级沥青路面,铁盖→尕马羊曲山顶为三级沥青路面,尕马羊曲山顶→羊曲水电站施工现场为二级泥结碎石路面。投标人还可以选择其它路线运输,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羊曲水电站拌和系统位于黄河右岸贵南县境内,目前连接左右岸交通的为羊曲水电站下游临时桥,桥梁全长97m,其主要技术指标为:
设计荷载:汽车-40t(前轴重13t,后轴重27t)
桥面宽度:行车道净宽4m
桥梁跨径:1×84m简支钢桁梁,桥梁全长97m
桥面横坡:双向 1%横坡。
目前供应到右岸拌合站及右岸工地的粉煤灰需经过羊曲水电站下游临时桥(限载), 后期下游围堰形成后,经下游围堰至右岸拌合站及右岸工地。
1.2招标范围
1.2.1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所需的Ⅰ、II级粉煤灰,大约5万吨。
1.2.2本合同有效期为:黄河羊曲水电站粉煤灰采购自合同签订生效至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1.3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电站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粉煤灰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粉煤灰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粉煤灰仅接受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一方参与投标;若生产企业和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仅接受生产企业的投标;若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授权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则仅接受最先报名的代理企业的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生产及供货能力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粉煤灰的生产企业年生产及供应粉煤灰不低于8万吨。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3个及以上大中型水电站主体工程或交通工程或城市商砼站供应粉煤灰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代理粉煤灰生产企业的业绩。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9月25日~2020年9月30日
1.7.2发售方式: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国家电投区域评标基地报名室(2)
1.7.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国家电投区域评标基地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