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通电厂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循环水取排水系统建(构)筑物结构鉴定项目 招标人为 南通电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循环水取排水系统建(构)筑物结构鉴定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2 服务内容: 南通电厂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招标人三期工程的扩建预留场地,采用直流供排水系统,拟利用一期煤机的循环水取水设施、部分循环水进水管道及部分循环水排水沟道。由于原有取水设施投产运行已达30年,考虑对原有结构进行鉴定、加固后再加以利用。投标人根据现状调查分析、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复核计算分析结果,评定安全类别,对建(构)筑物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固改造初步意见或报废重建的结论性意见,并由投标人组织专家对评估报告及更新改造初步意见进行审查。
2.3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循环水泵房建、构筑鉴定30天内完成),预计2020年10月10日开始,2020年12月08日结束。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验收提前等情况,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无条件服从总工期变更的安排。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投标人对 南通电厂一期取水头、引水管、循环水泵房、部分循环水进水管道、部分循环水排水沟道的结构鉴定,对建(构)筑物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固改造初步意见或报废重建的结论性意见,并由投标人组织专家对评估报告及更新改造初步意见进行审查。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委派的设计院完成鉴定范围内相关建(构)筑物的设计工作。详细招标范围见第五章《 南通电厂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循环水取排水系统建(构)筑物结构鉴定项目技术规范》。
2.5材料与工器具划分:招标人只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自来水水源、电源及必要的图纸和资料(三期工程的扩建预留场地的水源、电源需投标人自性考虑解决),其余所有工具、材料(含消耗性材料)、仪器、设备、装备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详细划分见第五章《 南通电厂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循环水取排水系统建(构)筑物结构鉴定项目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类别需同时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3.2.2投标人须提供自2015年1月以来不少于1项陆地构建筑物检测的业绩和自2015年1月以来不少于1项水下构建筑物检测的业绩,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9月24日14:00起至2020年10月03日17:00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