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展建设工程管理集团 平南县官成镇第二初级中学迁建项目【项目编号:JZRGG2020010】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南县官成镇第二初级中学迁建项目 工程已由 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平南县官成镇第二初级中学迁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平发改投资[2020] 442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þ设计、þ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
建设 新建总建筑面积暂定23789.93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为23789.93平方米。新建教学综合楼三幢,5层,建筑面积约11118.66平方米;新建食堂一幢,3层,建筑面积约3005.67平方米;新建学生宿舍楼四幢,5层,建筑面积约9665.60平方米;购置一批教学设备、新建校门一座、硬化学校道路面积约3500平方米,新建道路,长约100米,宽为37米;新建跑道及体育场用地等配套设施。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暂定合同估算价:约7887.98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33.4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7754.55万元,(安全生产费: 259.63 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88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 ,施工工期820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年/月至2023年/月。
2.2招标范围: 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全套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水、暖、电、绿建海绵城市设计、绿建评审、基础方案论证、人防、消防和基坑支护等设计)、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等。)若非招标人原因(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2.3本项目 □要求 þþ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þ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本级)以上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本级)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本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本级)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并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本级)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业绩要求:√无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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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平南县 【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县交通运输局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根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最高可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7.2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列和抵扣时间安排:预付款 支付第一次进度款的当前开始扣除,第一次和第二次分别扣回预付款的10%,从第三次开始每次扣回预付款金额的15%,在进度款申请支付达到合同价款的60%时扣完。
7.3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工程完成进度每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机构并经双方确定最终审计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在承包人提交保修金的银行保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支付结算价的100%。
7.4设计费支付方式:根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最高可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设计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经相关单位审查合格且通过相关部门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至暂定合同设计费的90%;开始施工阶段,随第一期施工进度款支付至暂定合同设计费的9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实际合同设计费的100%。(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设计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及施工方的设计修改及变更(在不超出合同造价范围内),不予以追加设计费用及其他费用)。
8.投标保证金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号)》的精神要求,疫情期间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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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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