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市南校区)供热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的委托,对“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市南校区)供热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
1.项目名称
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市南校区)供热项目工程总承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市南校区)供热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
项目总承包: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市南校区)供热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燃气锅炉及附属设备、空气源热泵机组及附属设备系统设计、供货、安装、各系统连接管道的设计改造施工、机房管道安装(管道、水泵、水处理、定压补水装置、阀门等);电气控制设备及配电柜至燃气锅炉和热泵主机设备线路安装调试;项目改造所涉及的土建工程,墙面粉饰等。以上工程所有建设施工范围内的主、辅材、人工费用、管理费、保险费、税费均包含在报价范围内。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不足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备相应货物的安装能力,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工及售后服务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7-2019)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投标文件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4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安全要求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7质量目标
保证贯彻和顺利实施工程设计技术原则,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实现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杜绝质量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工程零缺陷移交,确保达到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的要求。
4.公告及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2日上午9:00时至下午 16:00时。
5.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在 、 上同步发布。
6.
代理机构: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