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HHXY-WZ-[2020]第265号(总541号)
买 方:黄河鑫业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黄河鑫业 换热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采购1台(套)换热器,用于电解烟气余热供暖系统。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采购换热器1台(套)。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招标内容
采购换热器1台(套)。
1.2.2.2服务内容
(1)换热器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
(2)换热器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3)对安装及投运进行技术指导;
(4)售后提供一年的质量保证。
1.2.3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整批交货,具体供货日期以买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鑫业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换热设备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需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企业出具的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设备仅接受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一方参与投标;若制造企业和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仅接受制造企业的投标;若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授权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则仅接受最先报名的代理企业投标。
换热设备的制造企业须具有Ⅱ类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与所投设备类别相同或相似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企业的供货业绩。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9月24日~2020年9月29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国家电投区域评标基地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