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施工质量试验检测项目(Ⅱ)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施工质量试验检测项目(Ⅱ)已由贵德县财政局以青海省水利厅以青水建〔2015〕311号、青海省发改委以青发改投资〔2016〕2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拉西瓦灌溉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包括项目中心试验室的组建、试验室设备的配置、安装、运行管理及维护,计量认证、试验仪器及工器具的率定。承担工程建设需要和招标人要求的现场试验和检测,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经常性的、常规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包括钢结构、管材、金属材料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4593001001
标段名称: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施工质量试验检测项目(Ⅱ) 标段一
服务期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招标范围:干渠11标~13标,支渠6标~9标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试验检测。(包括项目中心试验室的组建、试验室设备的配置、安装、运行管理及维护,计量认证、试验仪器及工器具的率定。承担工程建设需要和招标人要求的现场试验和检测,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经常性的、常规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包括钢结构、管材、金属材料等)
合同估算价:104.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 10时00分,地点为海南州 .海南州开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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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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