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5投标人须是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如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须知: 符合上述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原件/查询页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投标人查询页(包含股东信息,加盖公章)及“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网页查询页(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