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08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1-202007-101056-0012
项目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36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3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交货期 (21-24桶)密闭式桶装垃圾车 12台 336 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保险、验车和交车(交货)全部手续并已向交警部门办理上牌手续申请(如确实存在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完成正式上牌手续,中标人须事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汇报情况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及时为车辆办理临时牌手续,在临时牌有效期内完成办理上牌手续)。 注: 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其他: 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200Z33604491C1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 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服务指标对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 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当在“ 1、线上报名: 收款
并请注明事由:(0835-200Z33604491C1)标书款 汇款成功后,供应商登入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 /f/list-39.html)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连同汇款底单发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 /f/list-39.html)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