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先行地”部分内容调整充实完善布展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00Z22806061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0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04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新成立,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新成立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