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日)重晶石粉累计销售满足15000吨,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合同清单、发货通知或验收证明或结算证明文件等。若合同本身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应提供其他证明文件(采购订单、用户证明等)予以证明。 3.稳定货源证明:a.自有矿源,提供原矿产权证等;b.外部矿源,提供原矿买卖合同等。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 (2)在近三年内(2017年-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