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市政基础设施新建与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批)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文件编号:0809-1841YCG1B404/01)
为推进阳春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发展,阳春市市政基础设施新建与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批)PPP 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经阳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实施。广东华伦招标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实施机构阳春市公共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称申请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采购文件编号:441781-202009-00129-0006
二、项目
三、文件编号:0809-1841YCG1B404/01 四、采购方式:资格预审-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阳春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阳春市区道路改造工程、阳春市管网及水系整治工程和阳春市河东消防站建设工程,共计四个子项目。各子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子项目一:阳春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a.阳春大道(春南大道入口至春州大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全长约7.6km,西起现状春南大道,北至现状春州大道。规划为城市主干路,标准段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km/h,道路宽度约45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内容。 b.春州大道北绿道口至莲平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全长约3.8km,西起现状莲平路,东至现状阳春大道。规划为城市主干道,标准段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km/h,道路宽度约45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内容。 c.朝阳路(环城南路至春州大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全长约1.8km,北起现状春州大道,南至现状环城南路。规划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双向四车道,道路宽度24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等内容。 (2)子项目二:阳春市区道路改造工程 a.兴华路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4.1km,北起东湖路,南至阳春大道。规划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50km/h,标准段双向六车道,道路宽度32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等内容。 b.迎宾大道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2.6km,西起站前三路,东至西沿江路。规划为城市主干道,主线设计速度60km/h,辅道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双向六车道,道路宽度6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 c.育德路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2.6km,西起旗新北路,南至湖湾路。规划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50km/h,标准段双向六车道,道路宽度32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等内容。 d.绵登大道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1.4km,北起春洲大道,南至迎宾大道。规划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双向四车道,道路宽度24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 e.城云路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1.5km,北起东湖中路,南至兴华路。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段双向两车道,道路宽度18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 f.沙岗路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2.1km,西起崆峒路,东至莲平路。规划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双向四车道,道路宽度2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等内容。 g.广场路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1.9km,广场路北起东湖东路,南至育德路。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段双向两车道,道路宽度18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等内容。 h.站前三路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0.6km,北起迎宾大道,南至沙岗路。规划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双向四车道,道路宽度22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等内容。 i.市政道路局部升级改造工程,均为城市支路,标准段双向两车道,道路全长约16.5km,道路宽度18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等内容。 (3)子项目三:阳春市管网及水系整治工程 a.龙湾河两岸及护岸改造工程 龙湾河护岸护栏、河床清淤、道路及人行道改造,路灯、绿化及景观等,长度约7.1km。 b.阳春市给水管网改造(二期)及配套设施建设 包括市区管网改造二期工程、城区旧水表更换、自来水厂一级泵房至水厂高压线路改造、自来水厂水质检测项目和区内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升级改造、自来水厂中央控制系统升级改造。 (4) 子项目四:阳春市河东消防站建设工程 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1440㎡,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600㎡(消防综合业务用房1560㎡,消防训练塔40㎡),道路停车场4200㎡(环形消防道路及消防车库前广场),训练场地2664㎡(包括训练跑道、篮球场、沙池、单双杠等),景观绿化面积4576㎡;总建筑面积5800㎡,其中,消防综合业务用房5560㎡(高5层,内含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辅助用房等),消防训练塔240㎡(高6层);建筑密度13.99%;容积率0.51;绿地率40%。 投资范围为本项目全部建设总投资,含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征地拆迁费)、预备费等。根据经市政府批复的各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134,363.90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07,253.2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包含建设用地费)13,652.16 万元、建设用地费1,367.99 万元、预备费12,090.55 万元。 经划分,最终纳入PPP投资范围的总投资为141,481.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07,253.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包含建设用地费)13,652.16 万元、建设用地费1,367.99 万元、预备费12,090.55 万元、建设期利息7118.07万元。 注:利率按照当前五年以上期贷款利率上浮30%(6.37%)进行测算。 六、采购需求 6.1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釆购 6.2 项目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6.3 项目 由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方与经竞争性法定程序选定的社会资本方独资组建的项目公司(SPV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6.5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约28,296.3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社会资本方自筹,不得通过项目公司融资。在运营期,将在可行性缺口补助中考虑社会资本方资本金回收及合理投资收益。本项目要求项目总投资中融资部分(即总投资的80%)应使用融资成本较低的银行贷款,利率按照当前五年以上期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即6.37%。 6.6 回报机制:本项目自身可产生部分收益,故本项目的回报机制是可行性缺口补贴。项目建成后政府按PPP项目合同如期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以弥补项目公司使用者付费不足以保障项目公司在遵循谨慎管理的前提下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收益的收入缺口。 6.7 项目采购预算:项目总投资141,481.97万元。 6.8投标最高限价 项目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限价为7.10%;运营维护合理利润率,最高限价为7%。 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7.1 主体要求: 7.1.1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包括银行类金融企业分支机构、有限合伙企业等)组成的联合体参与(勘察设计单位不可作为申请人联合体牵头单位),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 7.1.2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9年1至12月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申请人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在上述资料要求提供规定时间之后,可不提供本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人承诺函; (4)提供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若申请人为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申请人为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人承诺函。 7.1.3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资质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7.3投融资能力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需满足以下能力要求: (1)净资产: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 (2)资产负债率: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5%。 (3)投融资能力证明文件(银行存款、银行授信额度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应提供不低于12亿元的资金实力或投融资能力,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或授信额度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或融资意向书/函/合同为准。 7.4 企业信誉: (1)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采购人(代理机构)同步对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及其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资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须提供。 7.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分别参加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投标。 (2)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和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在联合体中以控股形式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独立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方所有成员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资格预审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4)政府釆购法第22条要求的其他条件,包括社保、纳税等,与第四章第九条其他资料相呼应。 八、资格预审审查办法 8.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8.2 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将修改资格预审公告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8.3 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九、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9.1 本项目申请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9.2 资格预审文件随报名免费领取。 9.3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由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七楼广东华伦招标 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9.4 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公章,相关原件核对后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别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勘察设计、施工方分别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联合体的组成不得再发生变化); (5)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申请人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在上述资料要求提供规定时间之后,可不提供本项); (6)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申请人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网页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别提供】。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0月22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10.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0.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十一、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 ( /)、广东省 ( /)等网站上发布。 申请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十二、其他 1.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2.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不收取保证金。 十三、 (一)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