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公告信息
LHSCDQ03536
炼化公司10kV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框架协议
公开招标
10kV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
30台(框架招标数量,实际需求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订单签订后60日内,具体交付日期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炼化公司下属单位所在地(海南东方、广东惠州、宁波大榭、河北黄骅、山东滨州等,详见招标正文)
企业自筹
100%
本次招标为二级集中框架协议采购,协议适用于招标人下属单位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待具体项目资金批复后才可通过订单方式进行采购。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3) 投标人注册资金实缴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 投标人须是10kV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产品制造商,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人本厂产品(提供工厂大门、厂房、主要生产制造设备彩色照片)。 (5)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SH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或等同。 (6)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产品与投标产品电压等级一致。 (7) 投标人须提供连续近三年(2017-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无审计报告的否决。 (8) 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有2个在单个项目不少于200万元应用于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行业同类型10kV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产品的销售业绩,单个项目多份合同可以累加。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应销售合同的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中至少须包含下述内容:合同签署时间、所在项目或装置、合同供货明细及金额。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签署时间、所在项目或装置、合同供货明细及金额,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图纸、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未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或所提供的上述合同及其他支持材料中无法验证上述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
否
2020-09-21 到 2020-09-28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为线下付款,付款凭证上传系统(汇款摘要中请务必注明: LHSCDQ03536/01-10kV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标书费),招标人确认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CA证书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CA证书,以免邮寄时间耽误投标,如注册、在线投标、CA证书办理功能支持有疑问可联系400-928-2020。
2000.0元
2020-10-13 10:00:00
2020-10-13 10:00:00
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a)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 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b)投标人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c)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 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d)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e)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f)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