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里水镇内河涌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里水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ZFCG2020040
项目
预算金额:1509000 最高限价(如有):1509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里水镇的主干内河涌及支毛涌共计227条,考核河涌断面水质反复,水环境治理工作日益严峻。造成水体黑臭的外源污染主要为居民、商业和企业的生活污水直排河涌,污染远超河涌自净能力所致。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环境保护办公室拟对里水片区内所有内河涌进行排污口排查,并对其进行溯源、排查,对部分排污口进行整治,减少河涌外源污染,推进黑臭河涌整治工作,对部分污水井管口进行封堵,并对排污口设置排污口标示牌。 序号 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总价) (人民币) 完成期 1 内河涌入河排污口整治 150.9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履行合同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佛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助推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佛扶办〔2019〕28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二)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名: 网上报名并 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 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9月21日起至2020年09月28日17时30分止,登录“佛山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