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4)“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5)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中查询的截图,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打印日期为从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后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