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 桂平市铺岭棚户区改造项目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平市铺岭棚户区改造项目配电工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项目编号:DH2020GP2G-011
(2)建设规模:新建干式变压器6台(两台为户外箱式变电站),柴油发电机一台,12米电杆一根,开闭所一座以及从配电房引至楼栋的低压电缆、户外破除路面及恢复等,具体详见施工图桂平市铺岭棚户区改造项目配电工程,位于桂平市迎宾大道左侧铺岭棚;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人民币柒佰肆拾贰万伍仟陆佰柒拾壹元柒角叁分(¥7425671.73)。
(3)建设 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要求工期:120天(日历天),定额工期:120天(日历天);
(6)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且许可类别和等级包含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承修类五级以上(含五级)、承试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由潜在供应商在招标信息公告网站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在截标现场签到报名,便认定为本项目的报名人。供应商在签到报名后即可递交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0月9日 9 时 00分,地点为桂平市 【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五楼(桂江西路中段,原国会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法定代表人递交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递交时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原件。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8.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10.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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