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 郑州市 2020年特味村充电站物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209107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TC2091078。
2.3招标内容:24台充电桩采购(含安装及运输)。
2.4标段、预算金额、中标人数量、中标份额:
标段 | 预算金额 (含税)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份额 |
No.1 | 294万元 | 1 | 100% |
2.5交货期:接甲方通知后[2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和安装。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预算金额用完或招标人上级公司集采结果实施执行自动终止,三者以先到为准。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8保修期:24个月。
三、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
3.2投标人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09月01日至今类似项目供货及安装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采购内容、金额等在内的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结算单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记取。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和结算单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须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两年的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 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 ( /index.js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default/main/index/index.jsp)、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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