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大道(光明路-兴泰路)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SFGSG2020-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河大道(光明路-兴泰路)项目已由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县发改综合{2020}37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如果投标人中多个标段时,按标段排列顺序确定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20__年_10月_13_日_9_时_00_分,开标地点为网上开标厅。5.2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