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工珑悦·文兴府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建工珑悦·文兴府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备[2020] 29号文批准建设,以临招核[2020]12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2.4 招标控制价:12150.85万元。
2.5 计划工期: 24个月。
2.6 质量要求:
2.6.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2.6.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3 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且经招标人认可。
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内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 设计
3.2.2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由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担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3.2.3 人员配备: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配备。
3.3 施工
3.4投标人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的社保证明资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5.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5.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
■保函(■银行保函 ■融资担保保函 □非融资担保保函 ■保险公司保险保证)、■银行转账。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5.3采用现金提交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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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