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沟桥中心提档升级设备购置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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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武汉市青山区卫生健康局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15日 20:21 |
注:投标价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含安装附件)、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供应商允许兼投兼中。 8、合同履行期限:无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 (2)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 (3)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青山区卫生健康局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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