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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医共体(灯塔)健康产业园项目首期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日期:2020-09-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东源县医共体(灯塔)健康产业园项目首期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东源县医共体(

东源县医共体(灯塔)健康产业园项目首期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源县医共体(灯塔)健康产业园项目首期项目,已由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函〔2020135号、东发改函〔2020136号、东发改投审〔202025号、东发改函〔2020138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用EPC建设模式。项目代码:2020-441625-84-01-0182692020-441625-84-01-0182702020-441625-83-01-0741432020-441625-78-01-080502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 >2.2 建设

>2.3 项目立项总投资:该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158671.02万元,具体如下所示:

>(1)东源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42193.08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以35704.13万元为最高限价;设计费以1012.50万元为最高限价;勘察费以392.75万元为最高限价;其他费用5083.70万元(具体以甲乙方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最终以县财政审定金额为准。

>(2)东源县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21588.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以18465.00万元为最高限价;设计费以521.64万元为最高限价;勘察费以203.12万元为最高限价,其他费用2398.71万元(具体以甲乙方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最终以县财政审定金额为准。

>(3)东源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南北两个校区)建设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85044.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以79584.45万元为最高限价;设计费以1591.69万元为最高限价;勘察费以477.51万元为最高限价,其他费用3391.34万元(具体以甲乙方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最终以县财政审定金额为准。

>(4)东源县医供体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9844.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以8640.00万元为最高限价;设计费以172.80万元为最高限价;勘察费以51.84万元为最高限价,其他费用979.84万元(具体以甲乙方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最终以县财政审定金额为准。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

>1)东源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634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05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2500.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25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建筑面积8100.00平方米),设置机动车位数41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62个、地下停车位250个),非机动车位数210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急诊、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科研用房,周转用房,另设地下室1层(含人防)等,以及机电设备购置与安装调度等,其中地下空间建设面积10000平方米。按照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规划建设,计划设置床位数500张。

>2东源县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400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250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200.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420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000.00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建筑面积5100.00平方米),设置机动车位数218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8个、地下停车位200个),非机动车位数968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急诊、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康复治疗、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科研用房,周转用房,另设地下室1层(含人防)等,以及机电设备购置与安装调度等。按照二级甲等专科医院标准建设,计划设置床位数300张。

>3)东源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南北两个校区)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39670平方米,新建实训楼、校舍、创业园、图书馆、食堂、风雨操场,总建筑面积约201300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地、停车设施、校门、绿化工程、地下人防工程等,以及机电设备购置与安装调度等;项目完成后,提供200个教学班,10000人学位。

>4)东源县医共体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4200.00平方米,包括道路面积70000平方米,入口广场面积34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入口广场工程及市政道路工程。

>2.5 工期要求:

>1东源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总工期108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30日历天,设计周期为1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9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2东源县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本项目总工期66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15日历天,设计周期为1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5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3东源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南北两个校区)建设项目总工期89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20日历天,设计周期为15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4东源县医共体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总工期31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10日历天,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东源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东源县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东源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南北两个校区)建设项目及东源县医供体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机电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调度、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完成交钥匙工程相关配套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本工程的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整体方案深化(包括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工程勘察(地质钻探、场地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后期采购、设备购置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机电设备和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及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环保节能、照明、园林绿化、给排水及排污工程、景观、基坑、边坡治理及市政配套工程、室内设备设施、绿色建筑标识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运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总承包。对工程项目进行勘察,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前相关工作:开工许可证办理、质量监督办理和报批配合等工作;建安工程一切保险,消防报审,施工临时及永久性水源、电源、通讯施工及相关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环境维护工程建设等。

>3)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建筑、结构、建筑幕墙(如需)、给排水、机电设施设备安装调度和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及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环保节能、照明、园林绿化、给排水及排污工程、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室内设备设施、送配电、绿色建筑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项目,其中配电、燃气、用水、有线等应由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实施的专业工程由招标人在项目实施中根据当地政策及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纳入工程施工范围;

>4)采购及安装范围:建筑材料设备及电梯、空调、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机电设施设备等采购及安装调度,试运行及缺陷责任维护等工作。

>5)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项目办证报批、资料汇总、存档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招标人提供配合。

>6)竣工验收工作:办理消防验收、环评验收、安评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档案达标验收、货物设备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应批文等.

>7)本项目要求EPC总承包,全过程均按规划的标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管理。

>2.7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有项。拟派本项目设计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和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拟派本工程的施工 >3.7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3名,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3.8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9拟派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 >3.10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四、投标登记

>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已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 站( )服务指南栏目。

>4.2

>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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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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