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轨道交通运营 2020年度紧急防汛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南昌轨道交通运营 2020年度紧急防汛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 运营 ,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组织进行公开采购。
2. 采购范围
2.1本项目为紧急防汛物资项目需求,主要为运营 各生产部门/中心的需求,01标主要包含:潜水泵、手抬机动消防泵(汽油泵)、帆布防汛沙袋等产品采购。02标为防汛挡板。供货范围包括生产性物资的制造、运输(含保险)、仓储、供货以及最终交验等全过程,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
2.2服务期:具体交货时间按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供货时间。
2.3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不少于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因素的损坏,中标单位负责修复或更换,质保期内,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中标单位须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指定时间内赶到现场提供免费售后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1标段: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近3年内(2017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未因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江西省及南昌市投标禁入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02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近3年内(2017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未因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江西省及南昌市投标禁入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法
4.1
4.2 报名时间: 2020年 8 月 28 日~2020年 9 月 3 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3.2 单位介绍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采购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