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NEC-CGRW-2020-028133) 项目所在地区:仪征市 一、招标条件 扬州质子治疗中心配套产业化项目已经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约亩,总建筑面积约433663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72799m2,地下建筑面积约160864m2。建筑内容:商业合院、南市东楼、中式商业、叠墅、多层、高层。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 标段Ⅰ:完成B组团、小镇中心(商业合院、中式商业、南市东楼、叠墅、洋房、相应的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16754m2)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标段Ⅱ:完成Ⅱ标段C组团(高层、相应的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16909m2)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但可研阶段服务已由委托人完成) 3.1.设计阶段成本测算造价咨询 配合委托人进行设计阶段的设计方案目标成本、施工图目标成本编制等工作,提出专业优化建议和限额指标;参与前期造价的论证,进行造价偏差分析。 3.2.工程造价过程控制 3.2.1工程款审核、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签证、索赔、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等与本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工作,不包含其他额外工作。 3.2.2配合委托人设计方案比选、设计优化、限额设计等工作,提出专业优化建议和限额指标。 3.2.3参加总包工程施工图会审,及时从成本控制角度提出设计优化建议。 3.2.4提出设计变更优化意见,估算设计变更费用,设计变更实施完成后,及时完成变更费用结算,配合委托人与施工方完成核对。 3.2.5及时处理现场签证、合同外工程和材料核价、工程款支付等审核工作(必须有专业负责人签字),签证实施完成后及时完成费用结算,配合委托人与施工方完成核对,并完成相关台账。 3.2.6参加装饰装修、门窗、消防、智能化、雨污等分包工程施工图会审,及时从成本控制角度提出设计优化意见并积极配合实施;及时完成分包工程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报告。 3.2.7了解市场,提供真实可靠的市场信息,协助控制材料价格。 3.2.8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提供相关造价咨询意见。 3.2.9承包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委托人提供审核及咨询意见。 3.2.10根据委托人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如工程款集中支付时、发生重大成本影响事件等),咨询人需在委托人办公区或施工现场服务。 3.2.11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3.3.工程结算审核 3.3.1.工程结算审核工程范围: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含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对比分析)等与本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工作,不包括其他额外工作。 3.3.2结算审核编制依据: 施工合同、承发包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适用于预算包干的合同)、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收方资料、现场签证、核价资料、设计变更、甲方通知单、甲供材料对帐单、奖励及违约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遗漏项或造价调减资料等及其他承发包双方认可的有关文件规定。 3.3.3以上结算资料应均为原件,并且须签章齐备、编号完整。 3.3.4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为准;不清之处,咨询人的专业人员应与委托人、监理人员到工地现场实地度量,无法度量的参照隐蔽验收记录。 3.3.5所有结算要提供完整的工程量计算书、分项工程量统计表(可以分层时需分层统计)、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3.3.6咨询人应向委托人出具最终经工程承发包双方均书面认可的竣工结算报告。 3.3.7地块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按照委托人要求,完成项目成本后评估报告及成本分析。 3.3.8咨询人应当按照中价协标准(CECA/GC3-2010)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报告内应有结算审查对比表。 3.3.9咨询人出具的结算审核结论为初审,咨询人需配合委托人完成上级部门的复审及初审争议的处理,任何未经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部门终审认定的结算资料,咨询人不得对外发布,不得对外透漏任何与结算相关的信息,咨询人的结算初审结论,不能作为工程的结算依据。 注:评审顺序为:标段1→标段2,同一供应商可以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和评审,但只能按评审顺序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 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 4、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2)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9月23日09 时00 分至2020年10月13日17时00分 具体获取方式详见公告第七条“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9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特别提醒: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其他 1.申请报名:凡有意申请报名者,请于2020年9月16日15:00至2020年9月20日17:00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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