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装饰装修深化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概况
宜春学院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装饰装修深化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江西精信-YC2020-004-2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60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
2.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扣除。
2.2若存在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内产品情形的(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以及江西省公布的节能、环境标志清单目录内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拟派本项目主持设计师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
3.3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江西住建云网站《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登记企业基本工商信息及驻赣人员信息,上传企业承诺书。参与本项目注册人员和非注册人员必须进行登记人员信息,提供江西住建云网页企业与人员公示截图加盖单位原色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3日 至 2020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文化艺术中心装饰装修深化设计定稿9.10.rar
附件下载:
设计任务书.doc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0F000345070 | 宜春学院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装饰装修深化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6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附件下载:
设计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