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子保函系统软件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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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三明市信息产业发展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11日 18:3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电子保函系统软件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3)投标人承诺提供的电子保函系统软件,满足《福建省 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4.0)》,《基于XML的电子公文格式规范》,《福建省 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若政府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或标准,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免费对电子保函系统软件平台进行升级改造;(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信息产业发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科建工程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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