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
桂平市档案馆建设项目(GGZC2020-G2-50194-GXLJ)澄清公告 (一)
各投标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GGZC2020-G2-50194-GXLJ
三、招标人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9月4日;
六、澄清公告日期:2020年9月11日;
七、现对公开招标文件部份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关于建筑市场诚信卡使用的说明,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 》的要求, 在开标环节,投标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核验;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投标企业或拟投入人员状态。如相关信息未处于有效状态或查询不通过,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关于诚信卡的相关约定,请遵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通知的规定执行。
3、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删除“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1.4删除“、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总报价小于本项目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综合单价(暂估价、暂列金除外)必须小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现更改为:“(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3初步评审A3.3.2 :“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综合单价(暂列金、暂估价除外)不得大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凡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现更改为:“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A-9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记录表中和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现更正为:“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质量奖”。
7、招标文件关于“《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6期”;
现统一更正为:“《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7期”。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日 期: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