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综合管理系统开发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4479)
一、招标条件
物联网综合管理系统开发实施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74479),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数字化转型和数字 建设要求,结合高质量发展需要,开展物联网综合管理系统开发实施项目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研发运营门户、租户门户、运营监测、运营管理、综合大屏展示、设备信息模型、物联微应用管理、文件服务等功能的物联网综合管理系统,完成系统集成、部署、实施等工作。
(二)采购范围:研发运营门户、租户门户、运营监测、运营管理、综合大屏展示、设备信息模型、物联微应用管理、文件服务等功能的物联网综合管理系统,完成系统集成、部署、实施等工作。
(三)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工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物联网综合管理系统开发实施项目 | 1 | 物联网综合管理系统开发实施项目 | 198 |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不收取 | 不收取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2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3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 | 投标单位应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
6 |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
7 | 投标人近三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电力行业范围内无不良记录;在 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被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被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投标、履约、服务、产品质量等方面有其它不良表现的)。若在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 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正式发文为准)。 |
8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020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