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0年副食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青海国泽项目管理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某单位(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某单位2020年副食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国泽公招(服务)2020-08018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2020年副食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额度 | 总预算:¥600 万元 包一:¥240万元 包二:¥360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两个包 包一:蔬菜、水果、饮料、调料; 包二:肉类、禽蛋、水产。 |
服务期限 | 一年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各包《采购文件》 |
各包投标人资格 | 1.资格条件符合以下内容,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经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提供近三个月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3年来(截止至开标日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等级认定、ISO质量体系认证等)。 2. 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的内容; (2)供应商若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要具备副食半成品供应、加工、质检、冷藏、配送、和售后服务等响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 (4)投标人须做到副食供应充足、物流配送健全、退换货服务良好,应急保障能力强,并且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5)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须提供有效的图片),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能力。 (6)投标人须承诺做到:①每周送货2次,包括方向1(至集散中心5.5km、65km)、方向2(至集散中心94km)、方向3(至集散中心11km、20km)5个地点,运费包含在服务内;②副食单价每月更新1次,由供需双方共同到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询价后确定。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09月10日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20年09月11日至2020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经办
联系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供应商在省 网上报名成功后,将回执单加盖公章,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到本代理公司登记。以上资料均需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0年10月10日上午10时00分 |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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