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0年云计算二期小母线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xzb-2020-A004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0年云计算二期小母线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货物清单表
序号 产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预估
数量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元)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备
注
1 100A母线槽 米 164.4 1570.70 母线及母线槽
2 125A母线槽 米 309 1695.00
3 160A母线槽 米 258.4 1757.15
4 250A母线槽 米 224.4 1888.23
5 100A始端箱 个 26 2223.84
6 125A始端箱 个 30 2994.50
7 160A始端箱 个 26 3051.00
8 250A始端箱 个 20 4052.18
9 40A插接箱
(三路单相输出) 个 382 1593.30
10 40A插接箱
(一路单相输出,带调相) 个 40 1369.56
11 80A插接箱
(三路单相输出) 个 130 4083.82
12 80A插接箱(一路单相输出,带调相) 个 6 3536.90
13 32A插接箱
(一路三相输出) 个 32 1371.82
14 智能监控箱 个 14 19701.55
说明:
(1)本次招标为不带量采购,预估金额350.3万元人民币(含税),货物清单表中的数量仅为预估数量,仅作参考使用,不作为最终采购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注: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2)框架协议执行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① 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同类母线槽] 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 买方就再次采购[同类母线槽] 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① 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同类母线槽] 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 买方就再次采购[同类母线槽] 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到货时间:
卖方于收到买方或买方委托单位发出订单之日起[40]日内交货至重庆市内买方指定地点。
(4)到货
(5)本次招标的主要技术标准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 /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最高投标限价详见“1.2 招标内容”货物清单表。投标人在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基础上对所有投标产品统一报一个综合折扣系数,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不能高于100.00%,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提供本项目投标产品母线槽2018年1月1日至今的产品销售业绩至少一个(每份合同须包括100A/125A/160A/250A四种规格中至少一种,且合同中非本次投标产品的金额不计入有效业绩;若无法判定合同中是否含有本次投标产品或无法判断合同中本次投标产品的金额,则该合同不计入有效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业绩证明文件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要求。
2.4 提供本次所有投标产品(智能监控箱除外)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证书上的规格需包含本次投标产品所有规格), 并提供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提供完整有效的认证证书和报告。(复印件)
2.5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所属机构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安装分包给其它具有安装资质的安装单位,须同时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的安装委托协议及安装单位满足本点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在最近三年内存在与采购内容直接相关的行政处罚或法律诉讼,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9其他要求: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