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中烟工业 质量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标段十、标段十五)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SDZYGKZB-2020-033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27-20Z3351168
2.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 质量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标段十、标段十五)二次。
3.采购内容及数量:山东中烟工业 青岛卷烟厂质量检测仪器设备,便携式近红外化学成分检测仪:1台(青岛);卷烟燃烧温度分布检测仪:1台(青岛);标段划分详见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人与青岛卷烟厂签订合同,到青岛卷烟厂所在地交货。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交货
6.最高投标限价(含增值税):
标段十:便携式近红外化学成分检测仪:1台(青岛),限价40万元。
标段十五:卷烟燃烧温度分布检测仪:1台(青岛),限价110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要求:本项目采用兼投兼中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及服务的能力。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自行查询, 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 、天眼查和信用中国”自2017年9月1日到 查询之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2017年9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Index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行贿“黑名单”范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现场获取须提供投标响应函,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所报标段),上述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同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5项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全称,投标人企业简介,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 3.获取文件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2020年9月11日到2020年9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