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甘肃省 2020年第二批联网智能共享充电宝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XZB-GSTT2020-02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
1.1.1本项目采购需求为联网智能共享充电宝采购,设备需求量为3222套,其中4口设备587套,8口设备2619套,24口设备16套。
1.1.2本项目采购总金额预计为430万元(含税),采用签订框架合同+订单的方式开展采购,框架金额不高于430万元(含税),430万不作为下单量承诺,实际结算以各 下单量为准。采购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或下单金额达到合同上限或铁塔公司总部完成该产品集采。
1.2本项目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平台使用费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4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上一年度由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或2019年),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以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段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2.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企业基本账户
2.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全国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业绩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2.9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10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1.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11.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1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1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11.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2.11.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2.11.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2.11.8.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2投标人若中标,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面向用户侧的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扫码借还界面开发,面向用户的展示界面有且仅有中国铁塔品牌标示和LOGO。
2.13投标人承诺中国铁塔自主充电平台完成充电宝产品运营功能的开发后,无条件配合存量设备的数据割接,在2个月内配合完成全量设备数据和用户数据的平台割接工作。经双方确认平台数据割接完成后,不再支付平台使用费(如中标人平台使用费中标价不为0)。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10日10时00分至2020年9月1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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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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