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北京公司瀛海IDC双路由改造新建管道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瀛海IDC双路由改造新建管道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09-02-04A-2020-D-A1457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中国电信北京公司瀛海IDC双路由改造新建管道工程施工。
1.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瀛海IDC双路由改造新建管道工程施工项目,新建24孔硅芯管道预估0.702沟公里。
★1.1.2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1.3施工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
★1.1.4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5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2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24个月。
1.3 实施区域:
服务内容
实施区域
总投资估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万元)
预估施工费用-不含增值税(万元)
1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瀛海IDC双路由改造新建管道工程施工项目,新建24孔硅芯管道预估0.702沟公里。
北京市
730.67
677.53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09.7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非法人组织且注册资本至少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
2.2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的签署日期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同类项目(管道专业)施工业绩,至少提供2个业绩,且单项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合同或框架合同。
注: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4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
2)
3)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C证),至少2人。
4)专业施工人员:须具备与实际工程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的专业施工人员,例如登高证、电工证、有限空间作业证等;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施工队伍:须同时可以进驻施工场地且满足招标文件对于组织架构要求的施工队伍数量至少1个,需提供具体的施工队伍人员信息表,每个队伍至少包括施工队长1名,专职安全员2名,施工人员10名。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1)-5)人员的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1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人员不可复用。
2.5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6财务要求:
2.6.1.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但未同时提供母公司报表的视为未提供,其投标将被否决。
2.6.2.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7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间关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在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投标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15)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6)投标人在过去一年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7)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10法律法规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9月10日8时30分至2020年9月1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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