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排水集团 泵站沉砂池清掏、垃圾清运项目(2020年-2021年)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YFW2020GZGB03-YC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哈尔滨排水集团 泵站沉砂池清掏、垃圾清运项目(2020年-2021年)"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对泵站管理公司所辖47座雨、污水泵站约29800㎡沉砂池进行清掏;部分泵站按照甲方要求采用机械清掏作业另行计算;对泵站管理公司所辖47座雨、污水泵站每日产生的垃圾进行清运清掏沉砂池;所使用的水泵台班,根据实际用量及使用水泵规格型号单独计算发生费用。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分为: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证书如果登记专业类别的,专业类别要求为市政工程专业。
以上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19年05月至2020年0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9.3本项目将按2019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施工企业清出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4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企业网址:
日 期:2020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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