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缴纳增值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项目经理签字);如出现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担任项目经理但放弃或变更的,需提供其项目变更公告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3.6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投标人须提供为其已缴纳的2019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须显示项目经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项目一个投标单位只能对该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2. 3.方式: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9月 9 日至2020年 9 月 15 日24时00分,登录洛阳市 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免费的除外)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河南省电子 》、《 》和《洛阳市 》网上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9月09日至2020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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