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编号 |
1 | 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沙珠玉330kV升压站竣工安全设施验收服务 | 8031-XNYTZ-FY-[2020]第23号(总213号) |
2 | 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沙珠玉110kV升压站及110kV线路竣工安全设施验收服务 | 8031-XNYTZ-FY-[2020]第24号(总214号) |
3 | 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切吉西330kV升压站竣工安全设施验收服务 | 8031-XNYTZ-FY-[2020]第25号(总215号) |
4 | 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切吉西110kV升压站及110kV线路竣工安全设施验收服务 | 8031-XNYTZ-FY-[2020]第26号(总216号) |
5 | 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那仁330kV升压站竣工安全设施验收服务 | 8031-XNYTZ-FY-[2020]第27号(总217号) |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竣工安全设施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1.1.1 沙珠玉330kV升压站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沙珠玉乡下中果村和X301县道南侧4.3km、G6京藏高速南侧约8.7km处,距离恰卜恰镇直线距离43.2km,规划建设2台300MVA 35/330kV的主变及2台360MVA 110kV/330kV主变,本期建设2台300MVA主变(T1、T2)及1台360MVA主变(T3),占地35040m2。
1.1.2 沙珠玉110kV升压站(含线路)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沙珠玉乡G6京藏高速南侧约1.5km处,规划建设1台150MVA双绕组主变压器,占地4439m2。
沙珠玉110kV线路长度约27.5km,单回,全线共用杆塔92基,塔基永久占地约5100m2。
1.1.3 切吉西330kV升压站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距离共和县城约120km,场址北侧有G6京藏高速经过,本期新建T3、T4、T5主变压器,本次扩建占地7092m2。
1.1.4 切吉西110kV升压站(含线路)
本项目位于切吉乡,距离共和约120km,场址北侧有G109国道经过,变电规模为150MVA,占地4439m2。
切吉西110kV线路长度约24.6km,单回,全线共用杆塔84基,塔基永久占地4600m2。
1.1.5 那仁330kV升压站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乌兰县茶卡地区,距离共和县城约150km,场址北侧为109国道、京藏高速,本期新建T2主变压器,不新增占地。
1.2 招标内容
1.2.1工作范围(不限于)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工作,承办验收会议,协助委托人通过安全设施验收等。
1.2.2工作内容(不限于)
受托人对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开展竣工安全设施验收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设计专篇评审,并确保通过评审;
2)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验收专家组评审,配合审查设计自检报告、监理自检报告、施工安装自检报告及建设运行自检报告;
3)承办验收会议;
4)协助委托人通过安全设施验收;
5)为保证项目通过验收所必须开展的其它工作。
1.2.3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项目投产后三个月内完成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1.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
(1)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二级安全评价师;
(2)具有5年以上的安全评价及安全设施验收工作经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1项水利水电或电力生产(风力发电)项目的安全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竣工安全设施专项验收的业绩(附合同及验收鉴定书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5日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7.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国家电投区域评标基地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
1.9 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37.50 KB 下载次数: 次] |
点击下载文件: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