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湖南湘江新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2020]020号,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新智慧医疗管理 ,主要建设内容为长沙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为400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2.2建设 由21栋组成,最大单栋建筑面积约为1.05万平米。总建筑面积约10.62万平米,地上面积约为7.31万平米,地下面积约为3.31万平米。
1.3 工期要求:
总工期457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确保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要求。其中设计文件提交的时间要求:
(1)接到发包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建筑施工图。
(2)接到发包人通知后,7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筑施工图线上审查备案。
(3)其他配套施工设计图纸,由双方协商后确认的时间完成设计。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范围如下:
设计范围:除方案设计、示范区相关工程设计、供水设计、燃气工程设计之外所有的工程设计,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间的配合和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等全专业、人防设计、绿建设计)、幕墙及门窗深化设计、泛光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弱电智能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BIM设计、钢结构专项设计、停车划线专项设计、标识标牌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公共区域(楼梯间、电梯前室、公区卫生间、走廊、过道、大堂及地下室等)的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供配电工程设计等。
施工范围:除高低压供配电工程、供水工程、燃气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以外的全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内容,以及设计、分包过程中间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具体见附件“总分包界面划分表”。
采购范围:电梯采购、园区和楼栋标识标牌采购、中央空调和分体空调采购、物业、垃圾站、雨水收集系统等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
具体承包范围祥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5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所有设计图纸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保证设计质量,且在设计中需遵照发包人所提供的标准及建议做法进行设计。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及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相关规定保修;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2.2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施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2.3.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
2.3.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5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资格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资格预审、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承担。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7.2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2)考核依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申请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未标明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的,涉及申请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申请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涉及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时,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予计分。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项目的代建单位、规划设计单位、方案设计单位、可研编制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入围方式: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程序
(1)资格预审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或《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gov.cn\xqzw\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申请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8月25日17:00(含)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4)答疑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申请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截止时间,下同)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9时00分。请投标申请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申请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资格预审现场解密的,请申请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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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