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阳市亮化照明设施政府购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安阳市 网站( /),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20-50 | |||||||||||
2、项目名称:安阳市亮化照明设施政府购买服务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9,40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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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包1:市政道路路灯照明设施维保服务1。总体范围:文峰大道以南(含文峰大道及文峰大道各路口射灯)范围内所有市政道路路灯照明设施的维修保养;具体范围详见第二章《安阳市市政道路路灯照明设施汇总表》及表后备注。 | |||||||||||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专项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2.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维保服务所需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拟安排项目经理具备机电或市政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用工合同及社保,不允许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明确项目经理且保证无在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4)为引入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及退出机制,以保证服务质量,便于后期工作管理、绩效评比,一个公司允许投标多个包,但只能中标一个包。按照电子交易系统规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包1、包2、包3的顺序依次评审,包1中标人将不再作为包2、包3中标人,包2中标人将不再作为包3中标人。同时依序评审后,包1的中标人将不计算作为包2、包3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包1、包2的中标人将不计算作为包3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5)按上级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严禁投标人借用资质参与该项目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0年09月09日 至 2020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 | |||||||||||
六、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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