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白沙烟草 石家庄卷烟厂制丝工艺优化升级暨钻石(荷花)品牌专线项目已由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石开审批招标核[2019]15号 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 2.12建设 2.13建筑规模:专线项目建筑总面积为33477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物建筑面积15477平方米,包括扩建制丝车间、叶片精选及醇化车间14500平方米,新建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977平方米;改造现有制丝车间面积18000平方米。 新建辅助工房:地上二层,局部地下一层,一层层高为9.6米,二层层高为9米(局部层高6.6米);本设计的辅助工房贴临原联合工房制丝车间西侧建造,为原制丝车间扩建部分,主要由烟梗备料暂存间、烟梗预处理间、制梗丝线、人工选叶车间选后暂存间、贮叶间、荷花水暂存间、纯水制备间、空调机房、配电间、制冷站等车间功能以及相关辅助功能辅房组成的烟草生产车间。建筑物定性为多层丙类工业生产厂房,耐火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I级。 制丝车间工艺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改造内容主要为工艺、公用设备改造,掺兑加香区域局部房间隔墙改造,配方高架库内部增设工艺设备平台等内容,改造后的结构荷载不超出原有建筑物结构荷载,改造过程中不破坏原有建筑主体结构,改造区域不改变原有建筑总体布局,不改变建筑主体使用功能,不改变原有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本次改造除建筑西立面由外墙改造为内墙(贴建辅助工房),其余建筑立面不做改造。 2.14最高限价:119125254.65元 2.15计划工期:716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技术标准和验收合格标准。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不仅限于)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副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和副经理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的行贿犯罪、串通投标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行贿犯罪和串通投标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网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个人选择行贿;企业选择单位行贿;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罪,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由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7)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不超过2名。 3.2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9-8 09:00至2020-9-28 08:59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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